赣州韦斯投资中心(有限合伙)经营范围

一般项目: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(不得从事吸收存款、集资收款、受托贷款、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、证券、期货及财政信用业务)(除许可业务外,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)

更新时间:[2026-01-20]
提示:信息有误,可以 【点这里立刻删除本条信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