凯里诺康听力设备销售有限公司经营范围
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听力设备、助听器、体育用品、文化用品、办公用品、电器、电子产品、百货、化妆品、特教设备及用品、教学设备及用品、试验设备及用品(除专项)、体育设施及用品的批零兼营;助视器、轮椅、拐杖、血糖仪、ⅠⅡ类器械的批零兼营。)
更新时间:[2025-11-06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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