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东方之韵书画院

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、承办展览展示、企业形象策划、图文设计制作、资料编辑;销售工艺美术品、办公用品;书画艺术培训。(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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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、体育和娱乐业 / 文化艺术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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